东莞市残疾人保证金有那些优惠政策_税率是多少_辰信税务
1、东莞市凤岗塘厦清溪镇自20/17 年1月 1 日起至2027 年 12月 31 日,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2、东莞市企业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保金。有效期以2027年完成申报2026年残保金结束。
3、东莞市用人单位出现国家和省规定的可以减交、缓交、免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情形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减交、缓交或者免交上年残保金。
4、东莞分公司、东莞个体工商目前东莞市税局没有核准残保金税率,也就是不用申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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