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代表处登记证书是每年必须要年检的,年检时间是1月1到到6月30号年检上一年的,年检的资料跟大陆公司有一定区别的,需要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和外国公司的合法存续证明,要做公证和翻译的。有问题可以联系东莞辰信税务王会计证明操作。
代表处年检材料清单:
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书;
2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费用收支情况审计报告 ;
4外国(地区)企业存续的合法存续证明;
5业务活动开展情况报告;
设定依据:《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
代表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提交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的内容包括外国企业的合法存续情况、代表机构的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及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费用收支情况等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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