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须交验户口簿、出生证明以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明等);可以在省内任意受理点办理。
首次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需要什么资料?
答:1、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申请表上贴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光学照片一张。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可提交本人户口簿;现役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
3、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照片回执》。
4、申请人系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现役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的(省外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
5、已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缴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6、外省户籍居民需交验由东莞市签发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并提交复印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免交居住证:
①我省户籍的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地办理可免交居住证;在东莞高等院校就读的外省户籍大学生,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高等院校在学证明(名单)。
②在东莞就业就学人员的外省户籍年满60周岁父母或未满16周岁子女,交验申请人及关系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双方关系证明(能显示关系的户口簿、出生证、公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在莞就学亲属的高等院校在学证明(名单)或就业亲属的就业证明(近期工作单位连续缴纳1年以上的社保证明,如《参保人险种缴费明细表》、《申请人工伤保险情况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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