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广东省税务局办税指南,纳税人发生清税等涉及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需注销发行的,税务机关在增值税税控系统中注销纳税人发行信息档案。
二、需收缴设备的,收缴纳税人金税盘(税控盘)、报税盘、税务Ukey,同时需对未开具的发票进行退回或作废操作。
三、具体流程及所需资料请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官方网站,在“首页->纳税服务->办税指南->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注销发行”栏目查看相关内容。
四、《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注销发行登记表》相关表格可在此下载。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1.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均提供纸质版材料;已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2.对实行实名制管理的纳税人,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包括网页版、微信、APP)、自助办税终端等电子办税渠道办理涉税费事项的,免于报送纸质资料,另有规定的除外。免于报送的纸质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纳税人对于电子资料的真实性以及与留存备查纸质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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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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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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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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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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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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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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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盘或税控盘或搭载发票数据的传输介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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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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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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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注销发行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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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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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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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代理人)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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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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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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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当月开具的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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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因电脑或金税盘(税控盘)故障,无法正常报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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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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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税申报表(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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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因清税(注销)而注销发行税控设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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