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客服一:
    客服二:
    客服三:
    东莞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总公司:东莞南城国际商会大厦308
    深圳公司:深圳龙华金銮时代大厦913
    莞城公司:莞城区广信大厦A座602室
    万江公司:万江区街道鑫源大厦302
    大岭山公司:大岭山镇上场路11号
    厚街公司:厚街镇莞太路时代大厦501
    虎门公司:虎门镇工贸大厦A座804室
    长安公司:长安镇名店大厦3楼310室
    松山湖公司:松山湖园区研发五路
    大朗公司:大朗镇大朗商会大厦401室
    常平公司:常平百司汇商务中心1507
    塘厦公司:塘厦环市西路广盈大厦706
    凤岗公司:凤岗镇凤岗商会大厦710室
    桥头公司:桥头莲城联合街一巷28号
    石排公司:石排向西大道嘉盛大厦701
    道滘公司:道滘镇大鱼沙新正街11号
    广州公司:广州南沙丰泽东路106号
    东莞个体户税种税率、个体户要不要报税、东莞申请核对征收
    来源:东莞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430次   返回----点击下载资料

    提示:本篇文章是大家针对东莞个体工商户是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好做出分析,有的老板就说朋友的店不用报税,好多年了,也没事,为什么我的就要报税呢?

    1.实行查账征收的纳税人,每月应按规定报送纳税申报表和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办理纳税申报,按申报额计算缴纳税款;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按照已经核定的定额自动从双定户的银行缴税账户中扣缴,双定户不需每月提交纳税申报表和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新开业的个体工商户在未收到主管税务机关送达的《核定定额通知书》前,应按查账征收方式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2.对于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帐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7号)规定的建账标准的纳税人,经税务机关批准,可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使用税控装置,申请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每月通过银行扣缴税款。个体双定户的定税详情,请登陆东莞国税信息网->政务公开->办税公开->办税程序-> 核定(调整)应纳税额->查阅个体工商业户定期定额管理的相关事项。 
    3.对于申请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户,主管分局都在核定定额之前,实地调查记录个体户的经营实际情况,将有关数据录入专用的核定定额软件,运算产生定额,再由分局讨论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由纳税人签名确定。纳税人在签收核定定额通知书之前可以向主管分局反映实情,提请重新核定;在签名确认后,则应该按照核定定额通知书的要求按期缴纳税款。 
    4.如果双定户当月实际经营额低于定额,按照定额缴纳税款;若双定户实际经营额(含发票开具金额)超定额30%的,其差额需在次月征收期内到主管税务分局办理纳税申报,逾期申报将按规定加收滞纳金;纳税人实际经营额(含发票开具金额)超出定额但未超出30%的,可在发票核销时办理纳税申报,或在定额执行期结束后两个月内到主管税务分局办理分月汇总申报,填报汇总申报表。
     5.双定户可以申请调整核定定额,填报《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申请变更)纳税定额表》(文书编号:1103),报送主管国税分局审批。又可以在定额期内向主管分局申请改为实行查账征收,经审核纳税人记账核算符合规范的则可以改为实行查账征收。

     6.根据《关于统一提高我省增值税起征点的通知》(粤国税发[2005]32号)规定,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元(含以上);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3000元(含以上)。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不包括公司、企业)申报经营额达不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即应缴增值税税额为零。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则按全额纳税。

    重点:东莞现在是季度45万免增值税,国家政策也是提倡大家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当然每个地方也会根据自己市场做出相应的调整。

    上一条: 东莞一般纳税人报税详细流程、一般纳税人抄报税、上传汇总、清卡
    下一条: 公司基本户突然被银行冻结锁了,需要什么资料解除
     
     
    公司注册网 工商注册网 东莞公司注册 东莞注册公司网 香港公司注册 东莞代理记账 东莞代办执照 深圳注册公司 东莞集群注册 申请一般纳税人 东莞会计代理 注册公司
    网站首页 | 公司简介 | 公司注册 | 税审报告 | 代理记账 | 审计报告 | 企业验资 | 申请一般纳税人 | 企业增资 | 财税咨询 | 注册香港公司
    © 辰信会计网   www.0755chxi.com   版权所有 禁止转载  东莞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总公司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国际商会大厦308 © 
    ©  辰信会计管家    辰信集群注册  辰信商标代理    辰企易办  粤ICP备202110900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