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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申报工资被人投诉、工资表被查、税局提醒发工资风险
    来源:东莞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437次   返回----点击下载资料
       东莞XXL劳务有限公司税局收到信息被人投诉,东莞稽查局通过对其个税明细申报记录、工资表及有关凭证进行核查,发现B公司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虚列工资,在企业所得税成本中列支。

    同时,B公司存在多计提工资支出未冲减的行为。该公司账上计提的工资多于实际发放工资,多计提的部分于当年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而未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冲减。

    政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政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议1:公司员工是否真实存在?
      工资表中的员工是否属于公司的真实人员,是否存在冒用他人身份虚列工资的行为,是否存在员工已离职或死亡但未删除员工信息的行为。

    建议2:公司工资薪金是否合理?

      企业制定的工资薪金应符合行业标准及地区水平,并与企业规模、生产经营情况相适应,一定时期内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建议3:公司是否存在账实差异?
      企业应自查“应付职工薪酬”账户与实付工资总额是否相对应,核对各种津贴、补贴、奖金发放是否正确;检查“应付福利费”账户,核实通过该账户发放现金和实物的具体情况,确保账实相符。

    建议4:是否有进行个税申报?
      工资表上的员工是否都申报了“工资薪金”项目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计算是否准确、适用税目是否正确。

    建议5:免税所得是否合法?

      重点核实工资表中免征个税的所得项目是否符合税法规定,如健康商业保险是否符合条件、通讯补贴是否符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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