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南城有自己的集群公司,是东莞最早一批工商局批准的集群地址托管资质的企业。
申请成为托管企业,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从事住所托管服务,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材料,通过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取得“集群企业住所托管”的经营范围:
1.办理变更登记所需的材料;
2.标明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的产权证明,属于租赁房产的,还应当提交租赁期限自申请之日起不少于2年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无偿使用证明的复印件;
3.人民银行出具的申请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近3年的信用报告,公安部门出具的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近3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注:①人民银行出具的信用报告均无公章,对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信用符合托管企业登记的判定标准:
企业:近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没有未结清的逾期授信、欠息。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信用良好,在近3年内的银行贷款(含信用卡透支)最高逾期不超过90天及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6次。
②对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中标明的时间不做要求,可不满三年。出具机关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居住证登记所在地派出所(非东莞居民)。
4.托管企业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和联络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5.申请人签署的承诺书(《申请从事住所托管服务承诺书》),承诺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遵守本办法有关规定及行业规程,配合监管部门,积极履行自身义务。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和联络员在办理登记时,应到场确认其个人信息的真实性。使用《申请材料真实性确认书》进行拍照确认。
6.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证书,孵化载体建设运营企业提供经市级以上部门认定为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的文件。
◆第3项证明材料需提交原件,3个月内曾经向工商部门提交过原件的,可提交复印件,登记机关通过电子档案核对原件;第4项由于原登记材料中已有记载,无需另外提交;第5项承诺书由市局制定文书样式,上述申请材料全部纳入登记档案。
◆申请成为托管企业的有关说明、承诺等文书样式,均可以在东莞红盾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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