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企业双方财务监督,不要抱侥幸心里。
1.企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3.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4.企业在取得不正规发票有权利拒收,和有义务向东莞国税局举报。